党的十八大以来,财政审计工作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中心,按照“把握总体、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提高效益、维护安全”的总体思路,不断加强对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情况的审计监督,着力推动积极财政政策加力增效,为改进预算管理、加强预算监督提供了重要依据和手段,在推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财政制度、维护财政资金安全有效使用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推动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促进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
近几年,持续组织了对财政部具体组织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和中央决算草案审计、中央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地方财政收支审计、民生领域重点专项资金和项目审计等审计项目,坚持政府职能转变与支出结构调整、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相结合,坚持财税政策落实、事业发展与预算执行情况相结合,坚持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投资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相结合,着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体系,在揭示突出问题的基础上,从加强和改善财政宏观调控、完善财税体制、优化支出结构、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严肃财经纪律等方面入手,提出深化财税改革的建议,促进政府预算全面规范、公开透明、提质增效。在加大审计查处问题力度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通过多种方式促使审计建议转化为可操作的制度办法,切实使审计建议落地生根、见到实效。
党的十八大以来,审计署作为预算法修订领导小组成员,紧紧把握国家治理现代化需求,以推动预算法的修订完善和全面落实为着力点,围绕预算法修订需要遵循的原则和需要重点解决的事项,多次提出修订原则和具体条款的修订建议,被采纳的建议涉及新预算法修订的50多处。2015年新预算法实施以来,先后推动出台了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修订了《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制定了完善政府预算体系的办法等。
推动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促进政令畅通
2014年8月以来,持续开展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并从2015年5月开始按季公告审计结果。工作中,自觉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围绕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三去一降一补”任务落实,聚焦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创新审计理念,坚持审慎区分无意过失与明知故犯、工作失误与失职渎职、探索实践与以权谋私,持续组织对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29个中央部门、7户中央企业进行跟踪审计,注重反映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重大任务完成情况,重点关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大战略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放管服”改革、创新驱动战略实施、“营改增”试点效果等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严肃查处弄虚作假、隐瞒实情、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以及不作为、慢作为等履职不到位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督促相关地区、部门及时落实整改,并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着力促进发展、改革、安全、绩效,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推动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促进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合理规范的中央与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是现代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础,也是现代财政制度有效运转的制度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先后组织实施了地方财政收支情况、财政体制运行情况,县级机构运转支出情况,以及农林水专项资金、节能环保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审计项目,采取点面结合的方式,揭示了中央和地方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存在不清晰、不合理、不规范等方面问题,以及现行财政体制和地方财政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改革目标和主要原则两个方向提出了改革建议。清理整合专项转移支付是优化转移支付结构、理顺政府间财政关系的重要举措,也是进一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的重要途径。近几年,从厘清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入手,揭示了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例如一般性转移支付与专项转移支付界限还不够明晰,有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具有指定用途;连续反映了专项转移支付规范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如对专项转移支付的认定缺乏明确标准、有52项专项转移支付实际分解为301个具体事项等。在审计的推动下,2015年财政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送了转移支付分地区预算草案,人大批准的专项转移支付个数已由2013年的219个压减为2017年的76个。
推动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和统筹整合使用财政专项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释放积极财政政策的有效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审计署高度关注国务院加强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反映影响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的体制机制制度性障碍,连续15次开展财政存量资金审计,其中2次为全国性审计。工作中,紧紧围绕“整合专项、盘活存量、优化支出、提高效益”目标,在核实财政存量资金底数的基础上,重点反映了在不同关键时点,所审计地区财政存量资金的规模、结构、特点等情况,揭示了财政存量资金规模大、结转结余时间长、盘活比例较低等问题,从预算编制、预算下达、资金申请、资金拨付、项目建设等角度,分析了财政存量资金形成的深层次原因,提出了加快财税体制改革、完善财政存量资金统筹使用制度、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等方面建议,切实推动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促进财政资金尽快形成有效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促进经济平稳健康运行。
揭示财政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潜在风险,维护财政安全
党的十八大以来,审计署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把维护国家财政安全作为首要任务,紧紧抓住地方政府性债务这个重点,除组织专项审计外,在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省部长经济责任审计、地方财政收支审计等审计中,都把地方政府性债务的举借、使用、管理、偿还、风险等情况作为重点内容,促进地方政府规范举债融资行为,推动建立债务风险识别和预警机制。2013年8月至9月,组织全国审计机关摸清了截至2013年6月底我国各级政府性债务的规模、结构和风险等底数情况,客观反映了债务资金的积极作用,揭示了债务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提出了规范政府融资机制的建议,为中央宏观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新预算法实施后,始终把“防风险”作为审计的重要任务,结合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现状,将地方政府性债务分为地方政府承诺以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地方政府提供担保的债务、地方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三类,持续关注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情况,特别是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中出现的新问题、新趋势,重点揭示了部分地区政府债务增速较快,或者通过承诺回购、保底收益等方式,在地方政府债券之外违规或变相举债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债务风险的建议,在推动建立健全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体系,促进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完善审计组织方式,树立大数据财政审计理念
切实履行财政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探索完善财政审计组织方式,加大审计资源整合力度。从加强顶层设计入手,统筹谋划中央预算执行审计工作,以财政审计总体方案为载体,构建以财政部具体组织中央预算执行审计和发展改革委组织分配中央财政投资审计为引领、以中央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和地方财政收支审计为两翼、以重点专项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审计为支撑的审计组织体系,以审计总体方案为纽带把各方面资源联结起来,加强信息共享,努力打造相互支撑、互为印证的财政审计体系,切实增强财政审计的宏观性和整体性。
工作中,牢固树立大数据审计理念,创新技术方法,提高财政审计质量和效率。针对财政审计数据来源多、数据库复杂、管理层级多、分散性强等特点,紧紧围绕审计目标,抓住关键数据源,运用“总体分析、发现问题、分散核实、系统研究”的信息化审计方式,综合运用SQL SERVER数据库和ORACLE数据库进行数据挖掘分析,以“高耦合性”的报表填报工具为支撑,精心设计框架结构、字段属性、逻辑控制、表间关联等要素,提高数据处理和汇总的精准度,积极推动中央本级支出的预算执行数据与国库支付数据贯通、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数据与地方财政收支数据贯通,不断扩大中央预算执行审计覆盖面,提升审计成果。
几年来,认真探索深化财政审计新思路,从建章立制和规范发展的角度入手,努力发挥财政审计促进国家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的保障作用,制定并发布了《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实施意见(试行)》《中央预算执行审计分阶段组织实施操作办法(试行)》《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加强审计监督进一步推动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的意见》等制度办法,将有成效、可复制、能推广的经验和做法予以制度化、规范化。(郝书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