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下午,常州市委副书记、市长丁纯主持召开市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常州市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试点工作,根据省厅的统一部署要求,常州市审计局成立专门工作小组,提请常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将全市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出台纳入了2017年工作要点,并根据省委、省政府《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文件的重点内容,起草了常州市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先后征求了部分辖市、区审计局的意见,征求并采纳了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法制办等部门的修改意见;同时专程赴南京、无锡市审计局进行学习交流。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实施方案(送审稿)》。该方案的审议通过,标志着常州市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试点工作正式进入落实阶段。
常州市的《实施方案》严格按照省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常州实际起草,包括指导思想、主要内容、组织领导三大块,共8个方面、30条,全面贯彻了省“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和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出台的三个配套文件内容。
常州市长丁纯在审议会上指出,各地区要切实加强对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市及辖市、区领导担任组长的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相关部门要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协调推进,共同抓好改革试点的组织实施工作,扎实推动改革试点落地生效,更好地发挥审计在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常州中的重要作用。(钱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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