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镇江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出台《关于明确镇江市建设工程一次性补充定额编制及备案管理要求的通知》,明确镇江地区范围内因各专业定额缺项或不能满足现行计价需要时,可针对某一特定的工序编制一次性补充定额。这一政策的出台来源于丹阳市审计局对某运河河道景观道路工程中出现的花岗岩压顶变更提出的审计建议。
审计人员在跟踪审计过程中发现,建设单位虽在提出花岗岩压顶规格变更后已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但变更后的异型同质压顶不仅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特征描述变化巨大,而且若按此规格压顶施工,工效远远低于现行市政、园林等专业定额水平。依据签订的施工合同,甲乙双方将会面临“单价应调,却无价可套”的“尴尬”局面。针对发包人的畏难情绪和承包人可能出现的消极怠工,审计人员提出应规范计价依据,建议双方共同编制此变更工艺的一次性补充定额并及时向造价管理部门进行备案,并不定期的跟踪反馈情况。
经市级造价管理部门备案的“异型花岗岩压顶安装”补充定额合理化解了因计价“空白”而导致项目推进的潜在矛盾,体现了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职能,充分发挥过程跟踪暴露问题、理清审计思路的优势,有效规避决算时“木已成舟”事后的审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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