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镇江市委书记、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惠建林主持召开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镇江市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要求按程序报批印发,并认真落实。
会议指出,建立健全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的审计管理体制机制,对切实发挥审计机关的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政府各项决策,提升各类资金的使用效益具有重要意义。审计部门要深挖内部潜力,调动各方积极性。要创新办法,统筹调配社会资源,高效完成各项审计任务。要强化审计监督,严格按照标准,明确时间要求,督促被审计单位认真整改审计出的各类问题。市和辖市区两级可根据审计任务要求,逐步增加审计机关编制,充实审计力量;各辖市区、镇江新区、镇江高新区根据发展需要,可增设总审计师职位。
此前,为制订好《实施方案》,并以此引导、推进镇江市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市审计局做了大量细致、扎实的工作。刘晓东局长分别向市委、市政府、市委组织部主要领导汇报了改革的主要精神、进展情况、亟待解决的问题及建议,最大限度地争取领导支持;多次深入调研并召开辖市(区)审计局座谈会,摸清家底,全面掌握全市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现状,充分听取意见、建议;主动与组织、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加强前期沟通协调,统一了意见,形成了共识。在此基础上,市审计局精心起草了《实施方案》初稿,并发函征求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的意见和建议,修改形成了包含八个方面30条内容的《实施方案》提交市委深改会审议,顺利获得通过,将于近期以市委、市政府正式文件的形式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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