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国际娱乐财金处 马畅
摘要:在当前公共财政框架体系逐步完善和财政预算改革不断深入的新形势下,各级财政都在构建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障预算“四位一体”的全口径预算体系,预算执行审计作为全口径预算决算体系的监督者,探索相应的审计方法和措施极其紧迫和必要。文章基于镇江市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的当前情况和存在问题,就如何对全口径政府预算依法进行审查提出一些粗浅建议。
关键词:四位一体预算管理体系预算执行审计
近年来,随着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化,纳入全国人大审查的预算种类逐年增多,全口径预算已成为财政预算发展的趋势,2014 年,财政部首次编报了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上一年度的预算执行情况,由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四位一体”的预算体系已初步建立。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了“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的要求,因此,完整地将全口径政府预算纳入全国人大审查范围,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需要,也是确保预算符合人民要求并得到严格执行的需要。
一、镇江市预算执行审计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目前,镇江市财政预算体系只包括公共财政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尚未纳入预算体系。
近三年来,在公共财政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方面,镇江市直公共财政收入中的税收占比由48.80%逐年提高到54.06%;政府性基金收入中的土地出让收入占比从92.83%逐年下降到85.40%,收入结构逐渐优化;公共预算可用财力增幅放缓,公共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率提高,财政对民生事业投入增加,上级专项资金拨付率上升,政府性专项资金(基金)整体执行率较上年提高;上级专项指标、政府性专项资金(基金)拨付进度加快;清理财政结转资金,年末预算结转资金规模同比下降;对市直88家行政事业单位的“三公”经费年初预算进行试编,为日后市直预决算公开打下了基础。
尽管近年来镇江市预算执行效果和预算管理水平在逐步提高,但是在预算收支等方面仍存在下列问题,需引起重视,并加以改进和完善。一是上级补助收入和补助下级支出未列入预算,预算编报不完整,预算调整幅度大;二是在预算执行中,在预算内、预算外账户反复利用其他缴入国库的行政事业单位收费、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和其他产权转让收入,部分预算收入缴库不及时,部分单位非税收入财务核算不规范,部分采购物品在政府采购预算管理范围内,但未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三是部分政府性专项资金(基金)年初使用无计划,项目安排仍存在小而散的现象,资金支出进度不够合理;四是部分财政支出类专户结存数额较大,结存资金的清理机制不完善等。
二、“四位一体”预算管理体系下加强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的必要性
1、财政体制改革深化的必要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政发展的现阶段,作为现代预算制度的主要载体,政府预算体现为“四位一体”预算管理体系,财政预算管理体系的不断改革深化,需要审计机关加强审计加强方法和机制与之应对。对全规模、全内容、全过程的预算依法进行审查,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的需要,也是加快法治中国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
2、加强审计监督的必要
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是法律赋予审计机关的权力和责任,必须与时俱进地紧跟改革步伐,审计部门要进一步细化职能,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共同构建科学合理、健全有效的机制,实现对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四位一体”的审计监督。
3、提升审计质量控制的必要
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是国家审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规范财政资金管理、推动财政预算改革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当前公共财政框架体系逐步完善和财政预算改革不断深入的新形势下,探索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创新和完善很有必要,有利于国家审计充分发挥财政监督职能,也有利于促进审计质量控制体系的不断完善。
三、“四位一体”财政预算体系下的相关审计建议
尽管“四位一体”财政预算体系尚处于初步建立阶段,镇江市的财政预算只包括公共财政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两项,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纳入预算体系是大势所趋,因此,审查预算执行与决算时应全面关注这四个方面。
1、加强对公共财政预算的审计
公共财政预算审计是国家审计的主要方面,对部门预算,审计机关应审查部门信息是否准确,收入是否涵盖所有来源,预算支出是否严格按标准测算,支出是否能带来绩效,以及发展经费项目的审查等;对于财政收入的审计,应认真分析税收来源及依法治税的执行情况,关注非税收入存在的管理问题,特别要注意全面深化改革后政府职能转变带来的某些收费项目的可能变动;对于财政支出的审计,应重点关注支出的合理合规性;对于财政结余应关注各预算内、外往来账款清理结算是否及时等;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审查,应重点关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体系的建立及债务可能带来的财政风险等问题。
2、健全政府性专项资金预算审计
审计机关应健全政府性专项资金预算审计,对其进行分析梳理,关注各项基金的收入来源与用途安排,审查各项专项基金的报批、拨付情况,资金的使用管理是否按预算执行,对专项资金(基金)投入项目的整合是否适当,拨款进度是否合理,不同基金之间是否存在不合规的调剂使用等。
3、开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审计
对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审查,审计机关应不断加深对国有经济发展与相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长期存在的认识,认真审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收支情况,评判相关支出在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服务国有企业发展、支持保障与改善民生等方面的作用,关注这些改革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可能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4、探索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审计
就当前的情况而言,建立社会保障预算的条件还不成熟,对其进行审计还处于探索阶段,因此,目前审查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根据国家社会保险和预算管理法律法的发展支出与民生支出的比例问题,审计机关可对已经纳入预算管理的相关基金的规模、结构、收支平衡进行规范审查,通过对基金预算运行的监督,保证现行社会保险制度的正常运行。
参考文献:
[1]邓力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政、预算制度与预算审查[J].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04): 16-23
[2]陈慧.“三位一体”部门预算跟踪审计[J].审计月刊2011,(11):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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