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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中:积极开展效能提升“五大行动”
发布时间:2016-06-29 稿件来源: 字体调整:【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扬中市委关于开展市级机关效能提升“五大行动”的实施意见,扬中市审计局迅速行动,细化效能提升“五大行动”活动方案,积极开展效能提升“五大行动”,切实提升审计服务地方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深入学习宣传,浓厚活动氛围。全局上下认真学习《关于开展市级机关效能提升“五大行动”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暗访督查的实施办法(试行)》、《镇江市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问责办法》等一系列制度规定充分认识“效能提升”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效能提升”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在全局上下切实开展一场轰轰烈烈的效能提升“五大行动”,努力营造人人讲效率、个个优服务、全员争先进的浓厚氛围。

坚持问题导向,自觉查纠问题。对照“效能提升”提出的“实施五大行动”的要求,全员深刻查摆自身问题;以科室为单位认真开展讨论,针对查摆的问题论危害、找原因、定措施;全体审计人员牢固树立“效能提升”没有“局外人”的观念,把自己摆进去,联系个人思想、工作、生活、作风实际,找准整改事项,拿出切实措施,积极进行整改,真正把问题清单转化为整改清单,做到立行立改;要坚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具体事情做起,人人争做改进作风、提升效能的表率。

细化工作方案,抓好责任分解。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围绕“出实招、见实效”的工作要求,制定本局“效能提升”的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内容和目标要求,相关牵头科室积极主动作为,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细化分解责任,把每一项职责落实到分管领导和具体职能科室。

强化过程管理,加强督促检查。效能提升”监督检查工作纳入机关干部作风督查和绩效管理考核范围,局纪检组监察室深入各科室和审计一线进行督查指导,组织明查暗访,实施动态跟踪,强化过程管理,定期通报进度;并严格考核问责。对“效能提升”中暴露出的问题,要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做到发现一起,追究一起。

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成效。为加强对“效能提升”的组织领导,局成立了“效能提升”活动领导小组,局党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局科室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察室,监察室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包荣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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