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中心):
为贯彻执行好民主集中制,进一步规范局领导班子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审计实际,特制定本局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试行)如下:
一、“三重一大”事项的具体内容
(一)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意见及措施;
(二)确定审计思路、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项目计划及审计改革的重要事项;
(三)调整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
(四)出台全局性的规章制度;
(五)编制、调整局年度预算、决算;
(六)招录人员、局管干部任免、人事调整及其他重要的干部人事工作;
(七)对局机关及下属单位人员的年度考核、奖励和惩处意见;
(八)推荐荣誉称号人选;
(九)确定局机关及下属单位重大的资产处置、设备购置、工程建设和大型活动;
(十)超过5万元的项目支出;
(十一)与全局人员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
二、“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程序
(一)事前申报。应该纳入局“三重一大”事项范围的项目或方案,必须提请局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策后方可实施。
(二)提出议题。提请研究的事项原则上由局领导班子成员提出。班子成员应在会前做好牵头准备工作,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并提出明确建议、意见或备选方案,经局主要领导审定后方可提交会议讨论。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不得临时动议。
(三)充分酝酿。议题的有关材料应在会议召开前送达参会人员,并保证其有必要的时间了解情况或开展调研。选拔任用干部前应由局纪检组对相关人选廉政情况进行把关。
(四)集体决策。局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时,出席人数应达应参会人数2/3以上,因故请假不能出席的,要提出书面意见。表决时,局党组成员或领导班子成员应逐项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需要票决的当场进行,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人数1/2为通过。对分歧较大或发现有重大问题尚不清楚的重要人事任免、决策议案或项目安排事项,应暂缓决策,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重新提交会议决策。严格实行局主要领导或主持会议的其他领导末位表态制。
(五)资料备查。表决方式、表决意见及理由、表决结果等应如实记录,如有影像文件、投票实样等与决策相关的资料,应一并立卷归档,作为备查依据。
(六)决策执行。“三重一大”事项经局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集体决策后,由局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并对分管处室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管,定期汇报执行和监管情况。遇有分工和职责交叉的,由局主要领导明确一名领导班子成员牵头落实。局领导班子成员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但在未作出新的决策前,应无条件执行,同时可按组织程序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意见。
三、“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管追责机制
(一)局主要领导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执行负总责,局领导班子成员要将“三重一大”事项执行情况列入年度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二)“三重一大”事项未经局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研究决策前,任何人不得擅自泄露。
(三)对违反“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规定,擅自决定重大决策或重大项目建设、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的以及对“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拒不执行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相关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365国际娱乐党组 365国际娱乐
201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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