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4年审计业务导师制施行以来,我跟随导师参与了16个审计项目,其中,主审了5个项目。导师制的施行,为审计业务骨干提供了传道授业的平台,也为青年审计人员提供了快速成长的舞台。虽然针对首批学员为期三年的导师制培养已告结束,但对青年审计人员来说,对业务知识与技能的学习始终处在进行时。经历了导师制培养,我个人也有些许感悟与思考,简单梳理如下。
一、导师制的施行,带给个人几大变化。
一是身份的变化。导师制施行前,个人身处行政机关,身份是公职人员,与领导的关系是单纯的上下级关系。导师制施行后,更多了一层师生关系。作为学生,就要执弟子之礼,要以更为谦虚的态度积极主动学习,这对青年审计人员的工作作风、为人处世等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是工作内容的变化。特别对跨处室结对的几位学员来说,此点尤为明显。导师制施行以后,从原先较为单一的工作性质变为跨处室工作,面对比以前更多的工作任务,就需要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对个人综合能力与素质的锻炼。
三是工作能力的变化。在导师的教诲下,从起初对审计业务不甚了了,到基本能看懂账,从起初在项目中被动接受指令,到能够整体把控一个项目,三年的导师制培养着实让人受益不少,堪称宝贵的人生经历。在从事业务工作的同时,深刻体会到:业务工作与相关事务触类旁通,通过参与项目,不仅能提高审计业务水平,也能提高工作执行能力、交流沟通能力、思维能力和文字能力。联想到西文中的audit字根为“听”,可见审计不仅是用眼查账,依靠口耳的倾听、交流、沟通也十分必要,这既包括审计组内部成员的交流,也包括与被审计单位人员的交流。毫无疑问,在参与项目和查找问题的过程中,这些必要技能都能得到锻炼。
四是工作成果的变化。三年多来,依托审计实践,在审计理论科研、促进出台制度文件、职称考试、项目评比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果,这些都是审计组全体成员辛勤劳作的结晶。
二、作为青年审计人员,学习成长过程中应不忘以下三点。
第一,要坚持手勤、口勤、脑勤。
所谓手勤,就是多动手,多做事。例如,主审的审计项目,对每一张底稿的数据,每一个要上报告的数字,最好复核一遍,不要怕麻烦。自己编制的审计底稿、取证单,在交给主审前,也最好验算一遍。通过这种方法,能够有效防止一些低级错误。再如,对导师交办的事项,要及时记录,销号管理;对工作的成果,要及时搜集,留存。嘴勤,就是多提问。古人论教学有不愤不启、不悱不发的说法,作为学生向老师提问是必须的,但最好是自己充分思考之后再提问,这样才能获得深刻的体会。如果导师给出的思路做法与自己不同,就要思考导师高明在哪里,并学习借鉴导师的思路,提高自身的水平。脑勤,即勤于思考,特别是结合项目实践和问题查处,运用发散性思维,对问题的前因后果、来龙去脉进行思考,这样可以对问题建立更全面的认知,从而提高分析判断能力,事实证明如果不动这样的一番脑筋,写作审计专报或审计报告中的某些段落就会明显感到能力不逮。实则上述三“勤”不仅是青年人员的必备素质,也是我们做合格审计人的题中之义。
第二,要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
不仅要守好公职人员的规矩、党员的规矩,也要守好审计人员的规矩。要学习贯彻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省厅现场管理办法和市审计局的重要规章制度,做到令行禁止。国家审计准则博大精深,它对审计人员的能力素质进行了规范,是审计人员的立身之本。同时,它还对审计项目进行了规范,涵盖审计计划、实施到报告三个阶段。要想提高业务水平和项目质量,必须从国家审计准则中汲取养分。青年人员固然不可能在较短时间内全面掌握准则,但仍有必要时时对照准则,检视自身在职业能力上、项目执行上存在的不足。省厅现场管理办法自2016年起全面施行,重点通过编制7张清单、2类取证单,召开进点会、周例会、中期碰头会、撤点前碰头会等几类业务会议,旨在事事留痕,提高审计项目规范化程度。虽然自己一年来在执行办法上尚存在一些瑕疵,但个人认为,执行办法的最大意义在于提高自我的规范意识,用更有条理、更为严谨的态度对待业务工作,特别是在主审的项目中,通过对7张清单的编制,能够更好地理清项目实施的脉络,明确关键节点,更好地把握审计项目的成果。
第三、要加强自主学习意识。
人们常说: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导师重在“导”,就是给予导引,但不能代替学员行路。作为青年审计人员,要在导师的导引下,加强自主学习意识,特别是非财务专业学员,尤需坚持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对自己的薄弱环节有针对地补课。要对照导师制定的培养计划,在审计理论知识、审计实务、法规学习、职称考试和审计科研等方面,加强学习与探索,完成导师布置的任务。学员之间应当互相学习,特别是在项目中多和同事切磋讨论,必将获得彼此双赢的效果。要着眼于提高综合素质加强学习,从这点来说学习内容就远不局限于审计或财务类知识,如个人体会到,通过对经典著作的学习,对加强思维能力、刺激记忆力都有所裨益,这对做好审计工作就不失为一种涵养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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