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全覆盖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政策落实情况,以及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全面的审计监督,涉及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的分配、管理和使用的全部环节。审计全覆盖,是指动态意义上对审计监督对象的全面覆盖。即通过科学安排审计计划,合理选择审计方式,使所有监督对象在一定时间内都能接受审计监督,形成周期性的动态审计全覆盖。
刘家义审计长认为,“全覆盖”,一要有深度,不能走马观花,一味追求数量,在面上把所有单位走一遍,要对每个项目都审深审透;二要有重点,不是所有领域、所有项目平均用力,“眉毛胡子一把抓”,要紧紧围绕党和政府工作中心,全面把握相关领域的总体情况,确定审计的重点领域、关注的重点问题;三要有步骤,不是一步到位、大干快上,走大跃进、跳跃式路子,要统筹部署,有计划推进,确保实现对重点对象每年审计一次、其他对象五年至少审计一次;四要有成效,要在做到审计覆盖面“广”的同时,力争反映情况“准”、查处问题“深”、原因分析“透”、措施建议“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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